惡劣天氣安排程序
惡劣天氣安排程序 — 2012年
暴雨及颱風警告
四月至九月是雨季,建議家長注意以下安排。這些安排適用於所有情況,惟學生參加校外考試除外 (參閱以下的校外考試)。
颱風
在上課之前發出:
家長應該留意電台或電視廣播 (或查閱教育局網站) 當局有否發佈停課通知。
如果在上課之前即將發出或已經發出八號颱風信號或者更高信號,所有學校會停課。假如發出三號颱風信號,幼稚園及賽馬會善樂學校會停課。
預告八號颱風信號表示天文台預期在兩小時內發出八號颱風信號,預告信號旨在讓學校及家長作好準備。
如果有關颱風信號在學生上學途中發出,校方須負責收容學生,讓他們逗留至至情況容許他們安全回家。
在上課中途發出:
當政府宣佈學校停課,所有學校必需停課。在此情況下,校長會確保作出安全充分的安排,讓學生回家。
假如情況不容許學生回家,校方會知會有關的學生家長其子女會留在學校,直至情況容許他們安全回家或直至家長或受委託的成人到校接其離開。八號或更高的信號一旦發出,校方不會讓學生乘坐校巴回家。
改掛較低信號:
當颱風信號降低至三號 (就幼稚園及賽馬會善樂學校而言是一號) 或所有颱風信號已經取消,所有學校會在接著的上課天復課。
如果三號強風訊號在上午10:30前除下, 幼稚園的下午班照常上課 (除非教育局宣佈停課)。
持續大雨
黃色、紅色和黑色暴雨警告信號跟山泥傾瀉或颱風等警告信號沒有關連。
| 暴雨警告信號系統 | 應採取的行動 |
|---|---|
| 黃色 | 所有學校及幼稚園照常上課 |
| 紅色或黑色 | |
| (i) 在上課之前發出 | 所有學校全日停課。如果警告信號在您的子女動身上學之前發出,應該讓子女留在家中。 |
| (ii) 在學生已離家上學但學校未上課之前發出 | 校方會收容到達學校的學生至情況容許他們安全回家。 |
| (iii) 在上課期間發出 | 學校會繼續上課,直至正常的上課時間結束並且讓學生一直逗留至情況容許他們安全回家。 |
當發出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學校不會讓學生回家,包括乘坐校巴。
在這些情況下,校方只會將學童交予家長,或在家長要求之下交予受委託的成人帶走。校方不會要求家長在危險的情況下前往學校接走子女。
當有關信號調低,如果能夠安排校巴便會讓學童乘坐。如果不可行,校方會建議家長 (或受委託的成人) 前往學校接走子女。
每間學校都制定了惡劣天氣應變計劃,並會知會家長,讓有關各方都徹底明白有關程序。
位於易受水浸或山泥傾瀉的學校會監察情況並且採取所需的預防措施。
家長若有疑問,應該查閱學校網站以正確瞭解校方在惡劣天氣下所作出的安排。
在天文台發出的有關信號調低後,校方會從網站移除緊急通知,以示運作回復正常。
校外考試
不應假設以上程序適用於參加校外考試的學生,例如綜合中等教育證書 (GCSE) 、高級程度或國際預科文憑。
校方向家長發給考試安排通知時會知會極端天氣應變計劃。家長宜確保倘該種情況一旦發生,有關安排得以即時執行。各學校會在該等考試的每節遵行通用程序。
出現極端天氣時,除非絶對必要,否則切勿致電貴子女就讀的學校
請參考英基或英基屬下學校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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